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郊区会计核算中心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1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郊区会计核算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4年12月,已开展理论学习两次,通过这一系列系统而深入的学习活动,支部的党员干部不仅在理论学习上取得了显著进步,更加深入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一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而且在理论素养与工作能力上也得到了全面提升,能够更加自信且有效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在党日活动和部门例会中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环节,通过这一环节,全体人员能够相互学习,借鉴彼此的经验和见解,有助于实现知识的共享和智慧的汇聚,促进团队成员的共同提升和进步。专人负责对学习心得收集整理,有助于形成系统的学习资料库。例如2024年12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登录省教育在线平台,再次深入学习,期间安排两位同志交流学习心得。 2.针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于2024年12月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了党史教育片《整整77个日夜》,观看这部教育片,不仅是对革命前辈的深切缅怀,更是对那段艰苦岁月的重温。通过影片的生动呈现,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员工的党性修养,激发了他们浓厚的爱国情怀;2024年11月组织全体干部登录省干部在线平台,深入复习党史知识,学习期间,特别安排两位同志分享交流学习心得,旨在通过互相讨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在联合支部召开,并做了详细的情况说明;2024年9月29日召开区委巡察结果反馈整改部署会,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具体须整改事项分项进行讨论,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具体责任人;2024年1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跟踪整改进度,督促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整改任务,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到位。今后将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及巡察整改专题会,并将督促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 3.针对“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会上重点强调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深化了党员干部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和认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决策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请示报告等制度,鼓励成员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二是2025年1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两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交流发言,增强了党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树立了正确的批评观与自我批评观;落实责任追究,支部负责人在2024年组织生活会上对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书面检讨;2024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参与人员、时间安排和工作流程,详细记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内容;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了立良好榜样,同时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到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来,大家紧扣会议主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批评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相互批评直截了当、坦诚负责,真正起到了红脸出汗效果。三是2024年11月和12月开展的谈心谈话根据谈话对象的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学历,设计有针对性的问题,确保谈话内容有的放矢,及时了解谈话对象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困难、变故,做好思想沟通和工作指导,提高谈话质量。 4.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升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党员活动,将意识形态工作同步纳入党建与日常工作中,常态化抓好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二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三是2024年10月15日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识别、分析和应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挑战的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集体学习,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的内涵和要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新发展理念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122家集中核算单位的支出进行审核与记账,为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运作提供了坚实保障,实现了预算和日常财务审批等工作的全流程一体化的管理。该平台实现了核算流程的自动化、智能化,提高了核算效率和准确性。这不仅优化了财务管理的流程,更为各部门的决策提供了更加精准、有力的数据支持;对三万元以上财政支出,在区领导审批之前增加初审环节,进一步保障财务支出的规范高效;2025年2月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到区财政局开展调研学习,学习财政局在预算一体化平台运用、支出管理及财税体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以此次学习调研为契机,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学习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6.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月,召开党支部会议部署党建工作,会上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析研究、部署总结以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党支部书记坚持带头组织学习党的政策理论,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党建工作的实际行动;提高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通过签订“一岗双责”党风廉政承诺书,明确领导干部既要履行好岗位职责,又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确保在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上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也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二是每月组织政治学习和研讨,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2024年开展理论学习13次,如在2024年10月、12月的部门例会学习了《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两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文件精神,在党日活动集中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持续发力纵深推进》;2024年11月22日,我单位选派了一名青年干部参加青马工程培训班。在培训期间,这位青年干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显著提升了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通过此次培训,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力求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做到真正学有所获,学以致用,增强自己的工作能力。 7.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的认识,通过签订“一岗双责”党风廉政承诺书,确保每位成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负责,积极协调,深入推进,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和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制定轮流制谈心谈话表,确保党风廉政谈话活动的连续性和系统性,同时,在谈话中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谈话内容针对性强,帮助解决具体问题。2024年11月和12月,按照轮流制谈心谈话表,已完成与两位同志的谈话工作;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党风廉政谈话内容,完善谈话台账记录,提高党员干部对谈心谈话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谈心谈话的规范性、有效性和质量,使谈心谈话成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交流、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 8.针对“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人进行深入的自我反省,并在党支部会议上做出郑重检讨,全体人员以此为鉴,另外加强对文字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内容质量;二是2024年12月,部门例会上,集体学习了《铜陵市郊区机关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与《铜陵市郊区机关作风效能问责办法(试行)》两项文件,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能;健全完善了《铜陵市郊区会计核算中心“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办法》,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的贯彻,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通过集体研究和讨论,我们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制定出更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三是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中心制度,针对业务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在部门例会上及时提出,以确保制度执行能够针对性的解决问题,提高执行效率;根据《铜陵市郊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相关财务支出文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规范性报销指南,为做好后续的报销工作提供了规范性的指引,有效提升了经验较少员工在报账审核方面的业务水平;2025年1月制定了《郊区会计核算中心考勤管理规定》,并组织大家例会集中学习。对职工考勤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了中心的精神风貌。 9.针对“执行财务制度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各岗位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会议,如12月安排负责采购的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徽采云”系统培训,让经办人熟悉知晓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徽采云”监管系统操作,提升业务经办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道德素养;在部门主题教育暨业务工作上,我单位主要负责人着重强调了严格落实报销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报销必须有规可循、有法可依,维护单位的公正性和廉洁性;二是修订完善了《铜陵市郊区会计核算中心采购实施细则》、《铜陵市郊区会计核算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各岗位职责明确,形成制约、监督机制,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外部沟通协调加强,财务制度执行公正透明。 10.针对“政务公开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就公务接待费两处公开金额不一致的问题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二是依据实际情况修改了部门预算报表并同步重新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了业务素质,确保了预算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1.针对“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单位高度重视巡察组反馈意见,规划在党员队伍壮大、支部规模扩展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班子的建设工作;二是2025年1月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两位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交流发言,增强了党员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树立了正确的批评观与自我批评观;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积极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了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制定轮流制谈心谈话表,党支部书记与其他成员谈心,关注其思想变化和工作状态,及时给予指导和支持。2024年11月和12月,按照轮流制谈心谈话表,已完成与两位同志的谈话工作;四是落实责任追究,支部负责人在2024年组织生活会上对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书面检讨;进一步提升对批评与自我批评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把关组织生活会,提升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例如2024年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良好榜样。同时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到批评和自我批评中来,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 12.针对“领导班子发挥引领作用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0月,本单位制定并实施更为详尽的细则,对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进行了再次细化,这一举措旨在明确各成员的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成员之间的协作与配合,有效增强工作合力;二是2024年11月29日在部门理论学习暨工作例会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加强部门协作、人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行了部署安排,通过此次会议,队伍建设加强,团队凝聚力增强。11月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参加秋游活动,通过集体活动,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氛围;三是定期组织集中学习、线上学习,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提高党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从而增强他们参与讨论的积极性,2024年开展理论学习13次;讨论前做好准备工作,明确讨论的重点和议题,引导党员围绕核心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讨论充分深入。例如2024年组织生活会,党员预先准备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对会议内容提前理清思路,确保会议期间能够充分发表意见;四是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一岗双责”承诺书,明确既要履行岗位职责,又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以此强化自我约束,发挥表率作用,引领团队形成良好风气,推动工作高效开展。 13.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支部会议上对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强调关于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由集体讨论并达成共识后方可实施,务必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开展容错纠错制度及典型案例专题学习研讨会,集体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健全“双招双引”工作容错免责减责机制的暂行办法(试行(郊办【2022】2号)》,并安排了部门间的交流研讨环节,鼓励班子成员积极参与民主决策,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三是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健全完善《铜陵市郊区会计核算中心“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办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4年7月31日召开“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并报纪检组备案,以确保决策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14.针对“抓党建标准化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人进行深入的自我反省,并在党支部会议上做出郑重检讨;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党建,制定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全面强化,深刻认识到党建标准化建设的关键作用,推动了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三是创新“三会一课”的学习方式,2024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系列警示教育片,并赴大通廉政教育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参与度和实效性,提升了“三会一课”的质量;四是在部门例会中,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以此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员发展要求,把好入口关,加强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完善了发展党员的流程及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 15.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铜陵市郊区会计核算中心“三重一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施办法》,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议事原则及程序,涉及“三重一大”的,会议研究时邀请所驻纪检组参加,听取纪检组意见建议,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同时做好议事材料收集整理,报纪检组备案,通过这一系列举措,民主集中制得到更好的贯彻,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显著提升。集体研究和讨论使得我们能够更加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制定出更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2024年7月31日,本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邀请所驻纪检组参加,会议重点就劳务派遣人员的费用、合同管理等进行深入研讨,同时做好议事材料收集整理,报纪检组备案,推动了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合同签订内容完善,各项条款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避免了合同管理漏洞;二是在党支部会议上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着重指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召开“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整理议事材料报纪检组备案。同时,要完善劳务派遣合同,明确服务商、工作内容、费用、及违约责任,确保合同到期及时续签。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6.针对“巡察整改“长久立”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2月部门例会中,全体成员学习了《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会议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该办法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帮助全体人员更直观的理解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提升支部及班子对巡察整改长效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2024年9月29日召开区委巡察结果反馈整改部署会,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具体须整改事项分项进行讨论,提出具体整改建议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及具体责任人,制定了《会计核算中心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4年12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跟踪整改进度,督促相关负责人具体落实整改任务,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2896733;邮编:244000;电子邮箱:jqkjhs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