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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区财政局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08-26 14:36 来源:铜陵郊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4年3月12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本单位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9月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本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财政局党组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确保每位党员干部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落实到位,将其转化为推动全区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务实举措。二是2024年10月底已修订区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各专题的学习内容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并将相关会议记录、学习材料汇编整理归档。三是2024年8月、11月传达学习,2024年9月到金诚集团开展党组书记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次;组织全体党员集中观看学习视频2次;2024年累计开展党组成员交流研讨发言5次。四是局党组成员均结合个人实际工作撰写1篇调研报告提交至局党组。

2.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2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了《郊区“第一议题”制度》,有效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在2024年8月29日府院府检联动暨金融风险处置攻坚会议上区财政局会议开展学习,推动郊区金融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已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在2024年10月开展相关内容学习。在2024年12月31日巡察整改月调度会上,局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四是参加金融知识培训。2024年8月19日、9月26日分别安排人员参加上海财经大学2024年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和在北京参加“走进北交所、走进上市公司”活动。

3.针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巡察组整改要求,坚持每月召开巡察调度会,通过公众号、视频等多种形式学习,以专业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提升依法理财、规范用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2025年4月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到六尺巷廉政教育基地和叶家湾红色教育基地。三是严肃学习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支部委员均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在组织生活会发言。四是已完成对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与网络文章存在雷同的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4.针对“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过充分讨论,修订并完善了《郊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和党组“三重一大”会议“末位发言”制度。同时,在2024年12月党组理论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二是2024年开展固定“党日”学习活动12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专题学习1次,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4次,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党课4次。三是已按要求做好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规范开展,并及时报送相关台账资料。四是已整理完善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记录以及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材料,按要求制定2024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将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党组成员个人发言提纲重要内容,已将相关台账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5.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季度宣传思想暨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对《机关单位保密管理事务手册》(节选)和《微信泄密行为建议处分标准(试行)》进行传达学习,有效强化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和区委宣传部《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二是调整区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列入2023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汇报内容。四是2024年9月以来,各岗位业务人员对留存的文件进行梳理,交回局办公室涉密文件5份。

6.针对“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1日在局机关全体会议上传达学习,2024年12月4日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2024年度铜陵市财政转型资金政策文件汇编》,帮助各级各部门了解财政资金政策,引导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财政扶持资金。二是充分发挥“双招双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参与产业链招商,2024年10月15日分管副局长赴上海参与高新技术产业链招商。三是切实统筹可用财力,聚焦“双招双引”重点领域,积极兑现涉企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7.针对“应收尽收开源节流意识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组织政策学习,2024年8月6日,邀请市非税局杨春生局长来区财政局指导非税征缴工作,乡镇办财政所负责人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系统学习了《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现场指导陈瑶湖镇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乡镇办和区直有关执收部门对《条例》有了进一步认识,取得了预期效果。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跟踪执收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每季度对非税收入的征收情况进行分析,编写分析报告,关注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非税收入入库动态,区市场局、城市管理局罚没收入波动、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10月修订《区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于2024年11月份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会议和巡察整改工作专项调度会,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有效提升全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对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认识。二是2024年5-7月份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党纪学习教育,2024年1月、2024年5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大通镇廉政教育中心开展以案示警警示教育活动,累计开展3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学习。三是2024年共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次,学习《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有效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认识。

9.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2月中心组会议上传达学习,提升了党组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二是制定《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防控措施16条。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均于2024年11月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并重的意识。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心谈话,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谈心谈话已有序开展。四是梳理并制定《区财政局2024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10.针对“抓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在全局巡察调度会上传达学习《郊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明确“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议事内容、议事流程,夯实全局执行“三重一大”程序的思想认识。二是2024年12月在全局巡察调度会上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关于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全局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上来,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推动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于2024年10月起落实考勤签到表,要求全局人员每日打卡,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完善请销假审批手续,推动全局工作作风持续转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1.针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2025年3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中学习交流。二是严格执行《关于从严落实政府采购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坚持先报告后采购、无报告不审批、资金来源不明不审批的原则;在采购文件审核中,对发现的典型问题: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采购清单编制不合理、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等明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问题突出的,向采购单位下发告知函,督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采购文件,2024年9月以来对2个货物类项目、1个服务类项目下发告知函。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区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明确编制范围、编制要求、编制时间等;梳理近年来采购预算编制中常见问题,编写《2025年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问答》。

12.针对“监督代理机构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答复项目质疑;使用铜陵市政府采购文件项目示范文本,文本“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二是组织郊区辖区内代理机构参加全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业务培训。三是印发《铜陵市郊区政府采购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及权力清单》,全面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流程审批采购项目,2024年度发布意向公开64项,发布采购项目公告50项,发布更正公告33项,结果公告66项,合同公告112项(包含电子卖场);2025年一季度发布意向公开22项,发布采购项目公告19项,发布更正公告7项,结果公告29项,合同公告22项(包含电子卖场);根据省、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变化,及时发布工作提醒,对文件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存在明显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问题突出的,向采购单位下发告知函,督促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采购文件。四是对项目采购过程中收到的投诉,及时函告采购单位处理;对采购项目结果的投诉,加强与市公管局对接,及时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并依照采购流程督促采购单位完成二次采购工作。

13.针对“监督专家评审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学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全面提升专业水平,工作中加强与市公管局对接;根据市财政要求,按季度统计区级项目使用专家库情况并上报“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

14.针对“预算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1日在局机关全体会议上开展学习,夯实全局上下依法依规理财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2024年12月4日牵头组织区经开区、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重点预算单位及各乡镇办学习《铜陵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财经制度,并邀请区纪委莅临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提升重点预算单位对依法管财、依规用财的执行力。三是强化与部门的协调对接,依据区委、区政府指示要求及可用财力现状,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下达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及时联合资金申请单位向区政府行文报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与区委目标考核办主动对接,从加强监管、规范使用、提升质效、压实责任等方面请求将预算绩效纳入考核范围。

15.针对“监督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机关全体会议上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的相关文件,全面领会加强预算管理的核心要义,提升强化监管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执行能力。二是全面梳理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近年来的指标结余情况,结合区可用财力实际及时下达,目前审计指出的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标已下达。三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指示要求,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立足可用财力实际,积极主动会商项目主管部门持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四是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预算、国库对全年支出情况进行总结梳理,理清资金指标结余情况,做到资金底数清,结转任务明。

16.针对“运用预算绩效评价和成果不客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31日在局机关全体会议上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切实转变“重预算、轻绩效”的理念,提升全局上下履行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区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结合2023年决算公开及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全面加强对全区各级预算单位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实现绩效目标编制和重点绩效目标评价全覆盖。三是2024年12月4日牵头组织区经开区、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等重点预算单位及各乡镇办学习《铜陵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财经制度,并邀请区纪委莅临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全面提升重点预算单位对依法管财、依规用财的执行力。四是调整了相关科目,2020年已对以前年度收支科目进行结转,2021年当年进行结转,2022年及以后不再列入收支科目,全部按往来款进行核算,更能准确核算往来科目的收支及结余情况。

17.针对“坚持管理国有资产主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贯彻落实《铜陵市郊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要求对区教育局资产处置事项进行规范审批。制作了郊区资产处置一般性步骤手册和转发预算一体化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指南,方便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规范化资产处置。二是已起草郊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检查办法,按程序印发实施。2025年2月份对区卫健委和区市场局进行资产管理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单位加强资产管理。三是针对滨江花园房产移交工作和车改拍卖核销工作,已明确责任单位。滨江花园房产已进行评估入账,涉及单位的车辆固定资产卡片核销工作基本完成。

18.针对“监督指导财政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4日,区财政局对区直单位、各乡镇办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管理暂行办法》,旨在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12月4日区财政局带领财务人员学习了《铜陵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三是2024年7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被检查单位为区经开区、老湾初级中学,被检查单位都能够按照国家财政财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财务手续比较健全,会计信息比较真实,未发现违规设立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会计造假等问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相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三、聚焦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欠缺问题

19.针对“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制定《区财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确保局党组领导班子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二是在月巡察调度会上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学习《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手册》和《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理解党的基层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和意义,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在区委组织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认真组织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支部书记代表局党支部进行对照检查,支部书记作党建述职报告,支部所有党员均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撰写对照材料,组织生活会开展水平明显提升。四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动作,2024年,累计召开固定党日活动12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3次,党支部书记讲党课4次,党员讲微党课1次;2024年11月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其中集中学习3次、交流研讨1次。

20.针对“领导班子发挥引领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先进典型案例以及警示教育反面案例,对班子成员进行思想教育,提升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的意识。二是通过人员变动的契机,适时调整任务分工,明确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三是通过巡察调度会,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理论水平。四是制定详细的党组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提高整体业务水平能力。

21.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在2024年12月31日召开局机关全体办公会议,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切实提升全局上下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目的与意义的认识,树立起集体决策的思想自觉。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郊政〔2024〕8号)为依据,结合区财政局实际情况,更新《郊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范围和内容,明确决策形式和程序,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和方式,并形成正式文件印发。三是强化执行落实,2024年度涉及“三重一大”大额资金使用31项,重要人事事项3项,重大项目安排6项,重大决策2项。均由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并由专人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等工作。

22.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1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了局党组成员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入党积极分子已按照要求提供每季度思想汇报,共计12篇。三是2024年以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共计召开支委会12次,有效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安排日常党建工作。同时,已对2024年支委会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完善。

四、聚焦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23.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区委巡察以来,专门召开4次调度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在2024年12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传达学习。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效有力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区财政局党组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和集中整改进展报告。三是本轮区委巡察整改以来,在局党组会议上安排部署3次,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安排部署2次,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的专门调度会4次。

24.针对“巡察整改‘长久立’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1月巡察整改调度会上,传达《区委巡察办对财政局整改方案审核反馈意见的函》,局党组书记、局长针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强调,要求全局上下依据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配合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将巡察整改作为提升能力水平的“压舱石”和“助推器”。二是调整局巡察整改小组,指派专人牵头负责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明确要求、明确措施,各分管领导督促整改情况落实落细,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民主集中制原则、《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条例》集中学习活动,切实提升全局上下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目的与意义的认识,树立起集体决策的思想自觉;强化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铜陵市郊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郊财〔2019〕21号),加强全局对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自觉性,强化财务审核,对不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的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予审签,特殊情况需专题说明,并由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审核。

五、聚焦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情况

25.针对“发挥协调各方的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4年12月开展集中学习。二是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金融、采购、预算、国库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定期对营商环境工作总结、部署、分析,谋划下阶段工作,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落实。三是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及时将考核结果、日常审核结果及“回头看”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采购单位,强化问题整改,形成共促营商环境提升合力。四是2024年4月、6月、8月共举办银企对接会4次,参加企业50余家,解决企业问题12个。督促金诚担保公司维护好存量政银担业务的正常调转,主动与合作银行联动,积极开展符合政策导向的新增业务,协调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与金诚担保公司建立战略合作,拓宽政银担担保业务开展渠道。2024年以来,累计办理续贷过桥业务34笔,政银担业务39笔,税融通312笔。

26.针对“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铜陵市郊区政府采购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及权利清单》《铜陵市郊区政府采购违法违规事项清单》,健全制度体系。区政府与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分行签订《“助企租”模式合作框架协议》,着力提升银企合作深度广度。二是严格项目意向公开审批、采购计划审批、采购任务书下达;对文件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核心错误,下发告知函,逐一列明问题,督促采购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采购文件。三是召开全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专题业务培训会,邀请安徽省政采云公司工程师讲解“徽采云”监管系统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全区82家单位参加。四是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暨保护中小投资者普法宣传活动7场次,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活动宣传标语、现场讲解、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页、宣传品等方式,向群众宣讲防范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扫黑除恶以及涉众型非法经营活动等风险知识。在重点位置悬挂宣传横幅50条;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单1500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扇200把;手提布袋1200份;宣传抽纸1000盒;张贴宣传图片30张;在社区(村部)电子屏播放滚动宣传标语200余次。五是积极开展“四送一服”“五进”活动,举办银企对接会、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融资困难,督促金诚担保公司维护好存量政银担业务的正常调转,主动与合作银行联动,积极开展符合政策导向的新增业务,协调有业务往来的银行与金诚担保公司建立战略合作,拓宽政银担担保业务开展渠道。2024年以来,累计办理续贷过桥业务34笔,政银担业务39笔,税融通312笔,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1笔兑现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97万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优化企业生存环境。

27.针对“聚焦营商环境问题整改主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考核指标,对2022年以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等政策再学习、再研究,认真学习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工作要求,扎实掌握政策变化情况,学深悟透。二是强化采购文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在采购文件审核中,对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营商环境政策较突出的,下发告知函,责令采购单位修改完善或重新编制文件;采购文件公告期间,对项目需求有调整的督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时发布更正公告,2024年13个采购单位累计发布33项,2025年一季度6个采购单位累计发布7项;采购项目“回头看”时,结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下达警示函、监督检查提示函,责令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整改,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三是按季度通报考核情况,列明失分项目、失分原因,督促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查找问题原因,及时整改,同时提醒其他采购单位强化项目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印发《郊区政府采购违法违规事项清单(2025版)》,明确违规事项类型、具体内容及政策依据,力争政府采购提质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2896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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