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文明办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文明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存在浅尝辄止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区文明办理论学习制度》,开展办内工作例会理论学习11次,组织办内学习讨论交流研讨6次,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7次。二是规范制定文明办2024年学习计划,并每月按照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铜陵市郊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铜陵市郊区2024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 2.针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没有走深走实”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工作例会上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共计开展学习会议4次。组织乡镇办开展“四史”学习宣传教育活动5场。二是文明办主要负责同志在文明办办公例会和宣传部工作例会上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5次。三是在办公例会上对“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涉及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行了细化分解,并按照方案组织乡镇办开展重点活动11余次。 3.针对“理论指导实践用功不足”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会议3次,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结合调研、督查等工作多方位征求属地及区直相关部门工作建议,制定我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根据要点部署落实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是2024年,我办共推荐参评铜陵好人20名,当选3人。获评第四届安徽省文明城区,第六届安徽省文明村镇9家,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9家、第二届安徽省文明家庭2户、第二届安徽省文明校园2家。
4.针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重要论述、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等重要指示精神3次,学习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二是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讲话精神。三是研究部署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广泛组织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发放相关宣传单页3000余份;着力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好家风好家训”等“文化墙”10余幅。采取“一村一策”制定村规民约,更换村规民约15条,组织室外宣传教育活动8场次。
5.针对“履行职能责任主动谋划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结合调研、督查等工作,多方位、多渠道征求各乡镇办、区直部门相关意见,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二是每月在文明办工作例会上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每月定期督促提醒相关单位完成精神文明创建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相关工作。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意见,形成最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三是开展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累计入户2800余户,发放问卷3216份,满意率达92.6%,结合物业小区管理、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环境治理、农贸市场管理、餐饮油烟治理、基础设施治理六大提升工作,提高居民满意率。 6.针对“保密工作责任没有落到实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工作例会开展保密工作提醒,将保密工作纳入文明办工作分工,按照要求制定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保密工作制度,并召开保密专题会议学习4次,参与宣传部工作例会保密学习2次。专人统一负责保管密件。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保密工作提醒等纳入文明办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里,已开展办内学习和研究部署4次,参加区委宣传部工作例会保密学习2次。三是对单位内部电子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定期做好保密提醒。 7.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意识形态研究部署学习4次,已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纳入文明办工作分工中,定期反馈整改报告。二是结合宣传部党支部会、工作例会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学习4次,定期学习,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交流研讨3次。三是结合“我们的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宣讲活动50余场次,村规民约集中学习活动2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活动20余场次。收集好人事迹,加大推报宣传力度, 2024年,我办共推荐参评铜陵好人20名,当选3人。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4次,及时通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项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等文件,传达学习区政府第三次廉洁会议精神,并开展廉政教育交流研讨。二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开展单位内部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填写廉政风险排查表5张,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开展日常谈话提醒6次,参加宣传部党支部会议观看警示宣传片5次,集中学习节前廉洁提醒。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评估2次,并形成自查评估报告。 9.针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较大”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办公例会上强调做好招投标审核工作,成立办内采购工作询价小组,严格审查投标企业资格和提供的材料。二是在办公例会上开展招投标业务学习6次,开展单位内部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同时建立了防控机制,对风险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三是学习区公共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郊区招标(采购)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活动的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招投标工作,对单位内的招投标项目摸排、核查项目数量1个,整改项目问题2处。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具体负责项目人员进行整改,开展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讨。 10.针对“合同签订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办内已有合同进行了全面摸排,发现类似问题3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二是办公例会上集中学习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转发《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金支付有关工作提示》、《郊区财务报销管理暂行规定》等财务管理问题相关文件。三是建立了经办人完善附件内容、证明人查验、审核人严格审核的流程,主要负责人开展日常谈心谈话6次,提醒谈话2次。 11.针对“项目监管不够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单位内部实施的工程项目梳理摸排问题数量1个,整改项目问题2处。发现的问题已要求负责项目人员进行整改。二是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4次,学习郊财〔2024〕26号文件《关于从严落实政府采购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汇编、郊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资金有关工作提示的通知文件。并按照学习要求进一步完善文明办所有工程类项目具体流程。三是明确了项目监管的目标和流程,确保程序规范严谨,对发现的2处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讨。 12.针对“财务报销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工作例会学习财务报销管理制度5次,按照要求重新修订区文明办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并对办内相关财务账簿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类似问题3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杜绝下次再犯类似错误。二是开展财务人员培训和学习5次,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三是建立了经办人完善附件、证明人查验、审核人严格审核的流程。主要领导加强内部协调配合,开展日常谈心谈话6次,提醒谈话2次。13.针对“财经制度执行、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具体业务人员和报账员每月定期提醒谈话,对于历史报销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由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作出书面检讨。二是重新修订办内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利用工作例会开展学习铜陵市郊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汇编5次,并对办内相关财务账簿进行全面摸排,发现类似问题3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补齐相关附件及手续。三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财务制度5次,并严格按要求审核财务工作。对于报销要素不全、附件不规范的情况,一律不予通过,开展日常谈心谈话6次,提醒谈话2次。 (三)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4.针对““三重一大”制度制定不严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单位实际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制度,并经过办内工作例会讨论全体同意后印发《郊区文明办财务报销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对上轮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进行检讨说明。二是经过文明办工作例会研究重新制定了区文明办“三重一大”工作暂行办法、财务报销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三是召开工作例会对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会议过程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15.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学习2次,三重一大重要事项上会研究2次,按照要求向纪检部门报备事前报备表,会后按照要求报送事后报备表,会议记录。二是经过文明办工作例会研究重新制定了区文明办“三重一大”工作暂行办法、财务报销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安排专人规范记录会议过程。三是工作例会上主要负责同志通过集体研究制定了《郊区文明办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郊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上会研究关于2023年文明创建一类单位和二类单位月测评等相关讨论事宜等。 16.针对“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文明办谈心谈话计划,并按照计划每月由主要负责同志对计划里相对应的工作人员有重点、有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谈话。二是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加强沟通谈话,截止目前已开展提醒谈话2次,日常谈心谈话6次。三是工作例会上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郊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中秋、端午节前开展廉洁集体谈话2次。 (四)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7.针对“落实上轮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缺失”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每月召开一次整改部署推进会,跟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对本轮巡察反馈的各类问题完成2项、基本完成16项,在7月30日前彻底完成整改,并长效坚持。二是规范文明办的各项会议召开流程,完善制定了区文明办年度和月度学习计划,并做好了专门的学习记录。三是根据文明办工作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区文明办“三重一大”工作暂行办法》和《郊区文明办财务报销管理暂行规定》,在会议记录中详细反映了集体讨论过程和参会人员表态发言情况,严格执行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每月在工作群发布工作提示提醒各单位做好文明创建相关活动台账收集报送工作,按照巡察整改材料里每一项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做好巡察整改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 18.针对“落实上轮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区文明办学习计划,学习郊巡〔2024〕21号文件《区委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二是整改工作深入推进,按照相关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主要负责人对上轮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进行检讨说明。三是结合单位实际,重新制定了区文明办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报销审批程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2896881;邮政信箱:铜陵市郊区铜都大道南段8699号;邮编:244000;电子邮箱tlsjqwmb@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