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0日至7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没有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计划,建立了党组理论学习制度,开展理论学习,通过有计划、有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营造了浓厚学习氛围。 2、针对“未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研讨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以来先后开展12次集中学习,19名党员自学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报告,局党组集中学习《论党的自我革命》等重要学习资料。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共开展2次专题研讨,6位同志做了交流发言,党员通过学习强国、先锋铜陵公众号加强自学。 (二)聚焦主责主业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3、针对“落实十年长江禁捕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郊区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成立排查工作专班,排出时间表,制定“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全区退捕渔民进行逐户排查,发现遗留网具一律收缴销毁。结合警示片反馈问题,进一步将网具排查群体从退捕渔民扩大到沿江村民、非从事水产养殖户,将排查范围从江面扩大到江水退涨形成的滩涂水域、天然水域以及通江沟渠,全面清查、清理各类残余网具。三是认真对照国家及省、市关于退捕保障的各类文件,逐户、逐人、逐项进行再梳理,确保退捕补助、补贴足额、及时兑现到位。 4、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重视涉农方面环保问题。二是深入贯彻执行《郊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巡查制度》,每季度开展畜禽养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覆盖全区各种类型的畜禽养殖场(户),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督促指导养殖户落实主体责任,完成整改。三是以鼓励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和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为重点,提升郊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牧循环模式。 5、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整改,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二是已完成大通镇2019年“最后一公里”项目在内所有标段的年度区级验收工作。三是郊区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摸排工作已完成。6个年度项目中有5个均已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项目正在建设中。四是项目资金统筹落实基本到位。 6、针对“局机关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究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以来,开展了6次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6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以及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中,并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7、针对“2022年度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二是对于市级层面下发的文件,区级层面快速草拟文件,做到文件及时下发至各乡镇办,不影响乡镇申报项目时间。三是针对局各口子下发的相关文件进行梳理摸排,均未发现类似现象,后续保持关注,针对市局下发的文件做到及时下发至各乡镇办,并且在群里用电子版通知各乡镇办。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组会议议程。9月以来,局党组召开会议1次,研究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二是将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纳入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学习计划,开展了4次学习教育,观看1次警示教育宣传片,并对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进行通报学习。三是及时学习传达中央及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四是将党章党规党纪列入上半年学习计划。四是制定了2024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9、针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12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局党组召开“以案促改活动部署会暨警示教育”动员会。三是2024年6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0、针对“廉政风险意识还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会议,播放廉政教育警示片学习。二是在全局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并签署廉政风险承诺书,提高了全体职工廉政风险意识。三是明确分工,我局人事工作由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专人负责具体经办。 11、针对“未能严格履行审批职责”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流程: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在畜禽养殖禁养区之外,申请时应附有所选地址的地理位置、用地范围、规划布局、拟建设规模、饲养动物种类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书面材料;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完成环评备案。郊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组织评估小组进行风险评估。巡察整改以来经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审2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申报受理企业1家。 12、针对“主动担当尽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履行自身监管职责,进一步对全区退捕渔民进行“回头看”核查,主动落实帮联包保任务,强化工作执行力度。二是全面梳理政策兑现情况,依据上级文件要求,向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发放一次性过渡期生活补助;召开禁捕退捕领导小组会议,吃透退捕政策文件精神,将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未享受城乡居保政策的退捕渔民纳入保障范畴。 13、针对“落实上级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在工作进展同时及时保持沟通。二是对于市级层面下发的文件,区级层面快速草拟文件,做到文件及时下发至各乡镇办,不影响乡镇申报项目时间。三是建立重点工作调度机制,针对文件项目的实施进展每星期、每月的时间梯度与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保持长效关注机制。同时完成3项渔业项目的验收和相关资金拨付。 14、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批评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端正工作态度。二是已和区核算中心、区财政局加强沟通,有序开展基本户资金梳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后续涉农资金规范管理到位。 15、针对“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情况:积极沟通相关工作人员,肃清原始应收账目情况。并针对原始账目收缴不清且具体人员离职、办公场所搬迁等客观因素,强化思想认识和工作执行力度,确保后续资金收缴规范有序。 16、针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收集不明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明确郊区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管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一资一档”。二是理清现有固定资产实账。三是经与自规局、水利局、国资委、应急管理局相单位沟通,形成移交机制,保障今后资产管理工作。 17、针对“合同签署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高“合同签订是非常重要环节”思想认识。二是通过整改,出台郊区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的步骤和条件。制定合同签订程序和规范,规定合同格式和内容要求,明确职责和权限,减少合同签订失误和风险。三是在今后合同签订中更加予以足够重视。加强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式,有效提高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护双方权益。 18、针对“部分项目未按合同执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郊区农业农村局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签订的步骤和条件。制定合同签订程序和规范,规定合同格式和内容要求。二是已针对渔政中心存在问题进行核查,渔政信息系统因疫情期间项目承建方无法前往本单位按合同对项目进行维护,故按合同规定扣除履约保证金。转产渔民住家船因一次性拆解给予补贴,不含质保金。 19、针对“公务车(艇)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郊区渔政执法车使用管理规定》《郊区渔政船执法管理规定》要求执行使用程序。二是执法车、艇日常维护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先行汇报需维护项目、并填报维护具体事项及更换零部件名称等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到定点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0、针对“私车公用未按规定执行,未按月公开费用报销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已建立《郊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出行审批内控管理制度》制度,明确规定报销额度。加强日常监督,每月末或下月初公示私车公用费用报销情况。 21、针对“公务用车(艇)邮费未按规定报销”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整改以来,油费均按照报销程序履行,执法用车加油用专用加油卡在指定的加油点加油,每次加油前记录里程(现场拍照)并保留加油小票,加满油后记录里程(现场拍照)。执法艇加油前船长提前汇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安排区禁捕办专人对接,并到加油现场进行监督,对加油总量进行核实及现场签字,进一步加强执法船加油量、次分别予以登记,确保加油程序规范详实,避免违规加油行为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22、针对“对开展党建工作缺少谋划和总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工作计划和总结。年初制定了2024年农业农村局党组党建学习计划,同时对2023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党建工作进行自查,并针对自查情况汇报自查报告。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制定2024年农业农村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把党建工作情况体现在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年度工作总结中,积极配合区直机关工委对农业农村局党组2023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23、针对“没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目的和意义。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报备登记。三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并按程序印发执行。 24、针对“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3人开展了批评与互相批评,提出批评意见6条,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中19名党员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2024年2月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高标准开好双重组织生活会,建立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 25、针对“三会一课”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反馈以来召开过6次支委会,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提升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素质,强化了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规范性,详实性。三是2024年5月安排专人参加全区组织系统业务培训班。四是开展了2次党务知识学习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材料,会上研究学习了党建考核制度办法,并安排专人整理收集台账资料。 26、针对“民主评议党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出优秀党员7名,合格党员14名。二是系统开展了区农业农村局党组2024年党务知识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三是安排专人参加全区组织系统业务培训班,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通过系统培训学习,提高了干部业务水平和理论素养推动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质增效。 27、针对“2018年至今未发展党员、未足额缴纳党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已于机关工委进行对接,争取支部入党名额,及时更新建立申请入党人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花名册、档案,经常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培养教育。二是足额追缴了党费。对2023年4月份党费缴纳数额按照要求仔细测算,及时追缴未按规定缴纳的党费,提高了党员缴纳党费自觉性。三是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对开展纪法教育月活动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做好宣传部署,及时制定纪法教育月学习内容,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方式,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重点加强党章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方面 28、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未能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视,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局上下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成立了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小组,针对巡察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责任人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三是拟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各相关责任人已针对问题开展整改工作,并搜集整理相关台账。四是局领导定期调度整改工作,召开整改调度会,办公室收集汇总整改情况,根据巡察小组要求报送整改报告,目前各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90060;邮政信箱:2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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