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20日,对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旅体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群团组织(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旅体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档案馆(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区群团组织(团区委、区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区工商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职能,围绕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地点:郊区政府行政会议中心会议室(四); (二)来信邮寄地址: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4000); (三)举报信箱地址:铜陵市郊区政府主楼右侧外墙; (四)电子邮箱地址:tljqdyxcz@163.com; (五)举报电话:18905621255; (六)网络举报平台: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13日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