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1月10日,县区第四交叉巡察组对区住建局(人防办)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6日,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据统计,自2019年11月开始,我局在局办公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5次,脱贫攻坚内容5次,区委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4次,组织全员参加了1次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让每位工作人员牢固掌握脱贫攻坚相关知识。二是建立了常态化学习机制。利用局办公会和党支部会集中学习每月1-2次,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2小时。支部会上党员结合各自工作交流心得体会,获得新的工作感悟。三是紧密联系住建局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在脱贫攻坚、危房改造等工作中,积极深入一线,了解危改户家庭基本情况,为镇、村危改工作按下“快进键”。住建局班子用专用笔记本记录平时自学情况。 2.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主体责任虚化。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支部班子的核心作用。在相关工程项目上,认真谋划,挂图作战,作为牵头单位,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确保按时完成。二是制定了《区住建局支部党员2020年度每月学习计划安排》,在支部会上,每月根据计划安排,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政策,并进行交流讨论,在讨论中获取新知。三是组织住建局全员继续学习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通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对全员进行常态化教育,以作警示。 3.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办公会上集中学习保密法规内容,并积极参加网上保密知识答题,进一步提高全员严谨规范的保密工作意识。二是主动对接区保密局,详细了解印发和管理保密文件的规定和具体要求。负责人防的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牢记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要求。三是落实专人负责人防档案工作,对我局收到的涉密文件进行重新梳理,加强保密管理,确保收到的每份保密文件登记在册。今后涉密文件必须按规定管理并报备。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文件精神,召开支部专门会议4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工作之中。今年一季度,支部书记上了题为《切实加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二是结合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和工作任务要求,结合住建工作职责,一手抓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一手抓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好建筑业复工复产。 5.人防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副局长分管人防工作。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主动学习人防职责等业务知识,并将人防工作作为全局工作重点之一来抓。二是积极与市人防办对接,再次对辖区人防设施进行重新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人防设施基本状况。三是及时召开乡镇人防会议,强调人防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对人防志愿者严把准入关。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6.管党治党政治主体责任缺失,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区住建局支部党员2020年度每月学习计划安排》,并在局办公会上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二是严格执行谈心谈话机制,日常谈话6人次,支部书记对我局党员个人谈话2人次。 7.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联系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对开发企业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针对建筑业企业对建筑业经济统计月报表的业务知识不足问题,邀请市统计局专家前来授课培训。二是每月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扬尘整治、文明创建检查以及扫黑除恶宣传的同时,仔细询问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建筑施工、液化气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警钟长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8.工作作风不实,服务群众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与第三方中介公司联系,将安置房办证资料收回区住建局管理。根据区政府常务会会议纪要和合同内容,严格监管第三方中介公司,督促其切实履行到位。二是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通过线上线下自学方式,增强业务水平。三是多次主动深入乡镇基层,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并协调解决贫困户困难。 9.接受监督与执纪监督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办公会,学习了《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二是主动对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时,主动邀请全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共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10.“三公”经费使用、公开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办公会,学习了相关法规制度,详细了解了报销流程。必须招待的公务接待,报销一律按照规定办法严格执行,必须符合“四单合一”规定。二是审批人严把审核关。对报销单不符合“四单合一”条件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政务公开网已公开2020年“三公”预算情况,做到公开透明。 11.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办公会上集中学习了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了财务报销业务知识。工作人员在资金拨付、慰问、办公用品购买等报销中,报销单均要求附加完整的相关文件支撑证明,经办人签字确认,确保报销有凭证可查。二是加强财务管理,报账员要严把审核关,杜绝不合规支出。采购办公用品,一律按照文件要求购买,不允许超标。 12.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 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历史遗留固定资产,对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按程序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核销,对本单位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卡片账。 13.小额工程类项目部分环节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二是集中学习相关招投标业务知识,要求涉及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小额工程项目完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杜绝遗漏。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 14.组织生活会泛形式化。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组织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程序。二是支部书记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共收到个人对照检查材料7份。住建局支部书记亲自审核支部党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和心得体会,对质量不高或重复率较高的一律退回修改或重写。三是在支部会议上,要求今后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经支部审核把关。 15.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宽、松、软”,“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每月支部会上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落实会前、会中、会后具体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共收到个人检视剖析材料7份。二是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收到学习心得体会1篇,对党员进行十九届四中全会知识测试1次,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测试1次。 16.履职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各乡镇办宣传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政策,编制了2020-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二是牵头实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深入各小区摸排改造方案及内容,对设计方案、工程招标预算进行把关控制,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三是主动到乡镇10余次,对2020年危房改造户逐一上门鉴定筛选。 17.党建工作标准不高,全程纪实台账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逐一梳理,今后杜绝犯此类问题。二是每季度认真梳理党建工作台账,主动将党建资料送至区直机关工委审查,并针对反馈意见及时整理补充。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台账整理工作,不断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将党建工作台账做实做细。 18.“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办公会上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财务等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和发展要求,完善细化了“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负责人末位表态等规定。根据会上形成的决策结果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本部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主体,定期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切实保障各方面参与监督的知情权。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19.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走过场,整改措施“纸上谈兵”。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全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增强部门负责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明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如实记录讨论事项的具体情况。二是对区住建局《十一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台账进行重新梳理,今后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20.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一岗双责’履行弱化”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办公会上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二是今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述职内容,牢固树立“抓不好党建就是失职”的理念。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在谈心谈话中听取意见、查找问题。巡察整改以来,日常谈话6人次,支部书记对我局党员个人谈话2人次。 21.审计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管理工作,制定了《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工作制度》,明确住房保障申请审核程序,通过“三审三公示”以及走访调查工作,掌握申请人真实住房、收入、财产状态,确保保障对象符合条件。二是举一反三,对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梳理,相关问题已全面整改,并明确了下步防范措施。三是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与区征收中心对接,充分利用好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掌握全区安置房信息,达到节约行政成本,共享资源的效果。 (五)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1.脱贫攻坚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利用局办公会、每月的党日活动、党课、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等活动中,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记录人员做到了详细记录。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帮扶工作计划,对结对帮扶贫困户逐一分析研究,提出帮助措施。三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一次脱贫攻坚住房保障工作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让每位工作人员牢固掌握脱贫攻坚相关知识。 2.大局观念不强,部门意识较浓。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把脱贫攻坚作为住建局2020年主要任务之一,落实专人,每周参加区扶贫办牵头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调度会。二是大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 (六)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3.工作沟通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局领导及工作人员结合日常检查、改造现场督察等机会,在2020年1-5月份十余次深入基层,了解改造进度并协调解决贫困户困难。二是主动加强与区扶贫、财政、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通过文件征询、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等方式加强改造对象审核把关。 4.深入基层监督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及农村建筑工匠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学习、工匠技术培训等,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等政策学习资料、开设郊区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咨询热线。二是主动深入基层,结合日常检查、结对帮扶、改造现场督察等机会,深入农户家中宣传改造政策,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聘请专家进行改造前危房鉴定、改造中技术指导、改造后质量验收等,提升危房改造质量监管,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5.包户帮扶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针对结对帮扶对象具体情况研究“一户一策”。通过帮助贫困户林某某申请危房改造政策,申请养殖土鸡产业成本补贴,现金支援贫困户购买鸡苗等生产资料,帮助贫困户购买药品、火桶等生活物资,帮助贫困户销售土鸡、鸡蛋等农产品等多种措施,对贫困户实施有效帮扶。二是每月采取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向贫困户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及有关扶贫政策,与贫困户沟通政策享受落实情况、切实了解贫困户需求等。 (七)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方面的问题 6.突出问题整改仍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村工作人员及农村建筑工匠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学习、工匠技术培训等,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等政策学习资料、提升镇村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增加现场督察监管力度。区住建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多次到实施改造的乡镇现场进行督查,宣传改造政策,加强技术及质量安全指导。三是2020年我局早谋划早实施,于4月底提前2个月完成2020年上级下达的4户危改任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胡卉,电话:2897910,电子邮箱:405420537@qq.com。 区住建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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