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2月10日,县区第四交叉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0年1月10日,巡察组向区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围绕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区委政法委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为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区委政法委先后召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推进会议5次,4名牵头整改人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辨析问题,全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县区第四交叉巡察组巡察区委政法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逐一分析问题症结原因,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从严从实落实,有效推进整改。采用定期例会、随时汇报等方式,对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狠抓落实。健全完善了各项制度并逐条逐项进行梳理,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长效机制。坚持聚焦重点、精准施策,坚持学用结合,强化效果导向,注重将整改落实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长期化、机制化,形成了一批具有自身特色的实践成果。针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制定了《2020年区委政法委年度学习计划》;针对党风廉政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制定了《区委政法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有效推动整改工作常态长效。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从效,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并制定《郊区区委政法委2020年度学习计划》,通过党员活动日、区委政法委工作例会开展集中性学习,通过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进行自主学习,将自主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有效提高全体成员理论水平,锤炼坚定信仰。二是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学习和相关活动记录,定期开展学习活动,创新学习方式,及时整理相关台账体现学习过程。三是在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全体人员就“走过场”、“打折扣”现象问题作深刻反思,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压紧压实责任。结合郊区实际研究制定了《郊区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及《铜陵市郊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工作要点责任分解》,并向区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对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紧贴郊区实际,推进行业整治。抓好“10+N”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三起涉恶案件,分析暴露出的行业领域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意见和建议;下发《关于以古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关情况的通知》,深入摸排黑恶线索,强化行业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聚焦我区周潭镇、老洲镇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对两镇开展实地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和行业整治工作深入发展。三是紧盯线索办理,加强梳理研判。组织召开线索督办会,督促各线索核查责任单位加快线索办理进度,着力推进案件线索办理提质增效;对目前已办结的线索邀请公检法机关开展评查,对线索移交环节、核查内容、核查结果等逐条评查,进一步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对收到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召开扫黑办会议,进行初步甄别研判,区分情况交办核查,确保线索办理精准高效。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把党建工作结合到日常工作中,加强工作纪律和作风养成,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政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区政法舆情引导工作的通知》,切实推动全区政法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册“长安郊区”微博,创立《郊区政法情况》工作简报,推进全区政法新媒体矩阵建设,打造政法宣传工作队伍,加强政法工作领域意识形态的宣传引导。三是将政法宣传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之中,建立上报制度、约稿制度等四项工作“机制”抓好新形势下宣传引导工作,有效加强与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提高政法宣传稿件的数量和质量。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4.关于“党风廉政压力传导不足,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担当,在履责上靠实本位,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不断提高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在深入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区委政法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内部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机关成员根据自身职能配置、履职实际,从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各个方面入手,结合实际,认真查找个人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面临的廉政风险点。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落实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巡察整改期间共进行4次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把问题导向贯穿于谈心谈话全过程,坚持开诚布公,直面问题,查摆问题,及时准确的了解和掌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成员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督促查找问题原因、扎实整改。
5.关于“基层调研不够深入,作风建设不够务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转化,针对2019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结果,深入分析相关数据指标,查找全区在政法工作、平安建设等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具体因素,拟制印发《2019年全区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情况通报》,并针对个别民调指标不高的情况分别向区交通运输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等主管单位发出整改建议函,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相关单位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落实,并做好跟踪问效工作。二是进一步务实工作作风,针对“康宁救助”项目落实,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联合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对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员进行信息核对,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对其他有危险倾向人员,组织复核诊断和危险性评估工作,消除管理盲区和漏洞。协调区民政局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及时发放“有奖监护”补贴。协调市三院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销强制住院费用及伙食费。三是印发《2020年全区政法工作要点》,明确要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研究制定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宁救助”项目,进一步把相关工作做细做实。
6.关于“接受监督与执纪监督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日活动、区委政法委专题会议等形式,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共铜陵市郊区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中共铜陵市郊区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二是主动对接全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扛稳抓牢做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全派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组织生活会,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努力,形成强大的合力,推动区委政法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深入。
7.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郊区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管理办法》《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铜陵市郊区区直机关培训经费管理办法》《铜陵市郊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15个相关文件编成财务制度汇编,全体成员在区委政法委工作例会上集中学习累计3次,全面增强全委人员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二是严格执行《铜陵市郊区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严格报销、验收、审计程序。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报销材料不合规的问题展开核查,现已立行立改,完善相关材料。同时举一反三,对2020年以来所有差旅费账目进行全面核查,区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对相关报销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纳入区委政法委年度学习计划,形成学习常态化。二是组织专题学习了《郊区党委(党组、党工委)民主生活会“六叫停”规范化办法》,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三是建立支部党员心得体会预审机制,区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书记亲自审核支部党员心得体会,对质量不高或重复率较高的一律退回修改或重写,区委政法委负责同志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四是健全制度,做好会议纪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省纠正。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对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五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相关规范,召开了区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成员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刀刃向内、敢于揭短亮丑,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对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抄袭问题相关责任人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
9.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成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宣传教育,集体决策意识进一步提升,能够做到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细化“三重一大”制度的内容和形式,使实际实施过程规范有序,既要努力做好“提前告知”,对会上需要决策的内容提前告知列席对象,让实际研究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又要做好“会前报告”,在会议内容涉及重大决策事项决议时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告情况,提交会议相关内容材料并邀请其参与会议,切实保障各方面参与监督的知情权。三是对2016年以来部门范围内“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有关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未发现新的违规情况。四是进一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监督,落实责任,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促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
10.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管理未能常态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建学习教育,丰富党建活动内容,通过支部活动、专题会议、区委政法委工作例会加强党建方面知识学习,开展“应知应会”集体学习,进一步将党建活动与政法工作紧密联系。二是区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每月与支部各成员沟通交流,统筹选取适宜的时间点开展支部活动,确保每次活动全员参与。三是加强支部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对“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强国”学习进度滞后的同志给予提醒,组织党的理论知识、基本概念等应知应会有关测试,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汪丹妮,电话:2899501,电子邮箱:jqqwzfw@126.com。
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