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一部署,2019年9月12日至11月10日,县区第四交叉巡察组对郊区法院党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2020年1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的问题
1. 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理论学习存在‘走过场’、 ‘空泛化’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制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结合时事政治,确定学习研讨主题,确保学习重点并突出专题性;三是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每月的固定党日活动,将政治理论学习与法院具体工作相结合;四是党总支加强督促和检查各支部工作,每季度对各支部台账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2.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再次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读本,并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各支部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将“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纳入支部学习范围,引导党员干部谈体会、摆问题、找差距。
3.关于“保密工作意识淡薄,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规范台账整理;二是增强保密观念,提高保密工作意识;三是完善保密制度,用好保密设备;四是加强对卷宗扫描外包公司的管理力度。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已成立郊区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强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三是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各支部在固定党日学习中涵盖意识形态相关内容;四是加大新兴媒体的管理和新媒体运用;五是优化网站功能、结构,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5. 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不力,缺乏责任担当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加大对基层调研力度;四是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示公告栏及举报箱,拓宽对外接受监督渠道。
6. 关于“党风廉政压力传导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签订《2020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二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谈心谈话记录的管理工作。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执纪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业,提高执纪监督问责能力;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压实院党组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逐步配齐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四是制定《2020年驻法院纪检组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五是重大节日前夕,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学习力度,编发廉政短信,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绷紧廉政弦;六是重大节日节后由派驻纪检组牵头法院院风院纪督查组配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抽查、暗访。
8. 关于“落实司法民主公开不够,人民陪审员选取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二是对人民陪审员的补助发放按规办理。
9. 关于“案件诉讼费和执行款管理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郊区法院诉讼费退费流程》,严格退费审批、发放手续;二是加强执行款账户管理,严格执行 “一案一账户”的具体要求。
10.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委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内涵,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办公室人员加强对各类规章制度的学习、执行。
11.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流程;二是按照《郊区人民法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执行“先预算后采购”原则采购办公用品;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增减变动情况,按规核销,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重视和财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各项制度,规范财务报销手续。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的问题
12.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担当,增强民主生活会实效;二是支部书记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理论学习;三是党总支加强对各支部的督促检查。
13. 关于“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明显,‘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区分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内容,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二是强化党总支的政治引领,担负好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三是积极开展“固定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建工作实录收集整理工作;四是党总支委员定期对各支部工作开展督促检查。
14. 关于“党员学习教育管理不重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二是规范发展党员流程和发展党员资料,严把党员政治关、标准关和入口关,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15. 关于“协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开展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二是加强对干警生活和工作的了解和掌握,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疏导心理;三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岗位调整,鼓励创先争优,遴选年轻干警入额。
16. 关于“案件执行重视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服务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二是对委托执行的案件加强案件情况跟踪及与被委托法院的对接工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增强干警工作责任心,提高执行技能;四是完善执行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管理。
17. 关于“审判质效落实不到位,‘一院一品’工作亮点不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严格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司法确认渠道,与相关协作单位建立诉调协作关系。
18. 关于“党组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执行不到位,存在决策质量不高的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中共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确定需支付费用的支付流程及审核办法,相关部门依据办法抓好落实。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19. 关于“专项主题教育开展不规范、整改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落实整改“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查摆出的问题;二是严格按要求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20.关于“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内容,明确区分相应的职责;二是江北法庭已设立公告栏,诉讼便民服务措施公开上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三是铜山法庭诉讼便民服务措施已经公开上墙宣传,2020年制作填写考勤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徐雪波,电话2896170,电子邮箱:997063673@qq.com。
中共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