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勇担当 重整行装再出发 推动郊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在中国共产党铜陵市郊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26日) 王晓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铜陵市郊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区委书记纪红兵同志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并巩固发展,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政治站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落实。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聚焦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章党规执行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问题,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区委带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重要位置,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区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身上;区委常委会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形成“头雁效应”;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协调和推动解决在作风建设、纪律审查、巡察监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出台《铜陵市郊区关于对反映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函询谈话4人次。开展“两个责任”专项督查活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工作公开通报2次。扎实做好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督查问责,对5名党员干部实施了问责,责成1家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二)坚持教育为先,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注重教育防范,抓早抓小,进一步完善任前谈话、提醒谈话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先后对25名区管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46名拟提拔任用干部实行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组织全区200多名党员干部到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以案说纪。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郊区原区委委员、专管办党工委书记、主任程银海严重违纪案件编成警示教育材料,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教育活动,让大家从身边真实的案例中受到警示,引以为戒。全面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三)坚持一抓到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抓重要节点,在重要节日前重申纪律要求,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000多条。抓集中排查,组织财务、审计有关人员,通过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查看报销票据等方式,对全区48家单位落实“禁酒令”情况开展督查,重点对5家有食堂的单位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等问题进行实地检查。抓专项治理,先后6次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酒桌办公”、基层干部违规发展亲属入党、民生惠农、“村霸”黑恶势力和违规操办“升学宴”等专项治理工作。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5个,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公开通报2人。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 (四)坚持从严执纪,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违纪必究的原则,强化“不敢”的氛围。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2件、立案10件、结案2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肃查处了郊区原区委委员、专管办党工委书记、主任程银海严重违纪案件。建立办案协作区区纪委常委联系片制度,有效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提升基层办案能力。加大反腐败组织协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办案协作区办案机制的作用,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查工作,不断创新和改进执纪审查方式,制定印发《铜陵市郊区纪委重大疑难案件书记挂帅工作暂行办法》。 (五)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的要求,组建区委巡察组长库和成员信息库,明确巡察组组长为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次一授权。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制定《区委巡察机构工作规范》《区委巡察工作流程》《区委巡察办工作职责》等内部规章制度,编印《巡察工作笔记本》。建立巡察工作督查工作体系,切实加强巡察各个环节各个流程的规范管理和权力制约。同时,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的相关工作,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开展巡察工作,全年完成3轮12个单位的巡察任务,发现问题45个,移送问题线索6个,立案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六)坚持积极稳妥,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完善全派驻纪检组制度。制定《铜陵市郊区关于加强区纪委全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铜陵市郊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细则》和《铜陵市郊区纪委全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设置了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区党政机关和部门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全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区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扛起主体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担负起推进改革试点的政治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区纪委负起专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如期完成机构设置、人员转隶、人员培训、监委主任选举、监委组成人员任命、监委成立挂牌等各项工作,推动改革试点任务取得重大阶段成效。 (七)坚持制度创新,“五务”公开监督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全面推行村监委“五化”工作法,实现全区村务、居务监督工作全面覆盖。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对27位村(居)监委主任2017年度履职考核情况进行公开通报,对个别履职不力、群众不满意的村监会主任给予提醒谈话。依托互联网优势,着力打造“五务”公开网络监督平台,对原“郊区阳光村务网络监督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和改版,将阳光“村务、居务”工作拓展延伸到学校、医院和企业,建成了“五务”公开监督平台,平台覆盖全区20个村、24个社区、14个学校幼儿园、1个卫生院。开发了“五务”公开手机客户端,增设了政策解读和社情民意等4类服务专栏,极大地方便群众查询“党务、村务、财务”等重要信息。平台自上线运行以来,共发布“五务”公开各类信息近2万条、群众咨询30多条、投诉举报15条,平台点击近10万人次。 (八)坚持从严管理,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纪委实施办法,着力构建监督执纪全程监管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例会和工作报告制度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考试常态化制度,全年共开展了4期党规党纪知识测试,编印了十八大以来区纪检监察机关制度汇编。同时,注重干部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区纪委常委会形成会前学法和案例研讨制度,积极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安排的调学任务,全年组织6人参加中纪委和省纪委举办的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派出2名干部到市纪委机关进行了跟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还较为突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精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一些基层干部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工作虚化低效,执行力不强;个别纪检监察组织“三转”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严不实,思想政治水准和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十届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执行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奋力开创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郊区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 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坚决查处,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民生领域、污染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履职担当不力、工作不到位、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影响、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主动与牵头部门对接介入,进行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的责任,切实维护好、服务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牢牢把握改革目标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不断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意识,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增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全面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推进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调查流程,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进一步巩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成果,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发挥“探头”作用,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所有公职人员受到监督。 (三)锲而不舍纠“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管卡压变推拖绕”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贯彻中央精神“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档”的行为,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形成威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既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者,又要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最大限度地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制度规定,继续守住关键节点,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密切关注“四风”变通变异新表现新动向,有的放矢、对症施治,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回潮复燃;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扭住不放、寸步不让,抓出习惯、化风成俗。同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健全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结合“传育立行”教育工程,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地域优秀文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让干部有敬畏、群众有信心,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突出政治巡察,切实增强党内监督合力和实效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突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检查尊崇执行党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情况,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重点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巡察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监督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 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整体谋划,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探索开展机动巡察,着力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形成震慑。提升巡察质量,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做到深究细查、精准发现。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回头看”,既要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分类处置,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让每轮巡察都成为政治看齐之巡、警醒教育之巡、整肃立规之巡。 (五)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切实加强纪律建设,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有效途径,搭建载体平台,创新教育方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以先进为榜样、为标杆。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对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编印警示教育材料,在所在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忏悔录这个反面教材,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以案明纪,引为镜鉴。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早发现上深化,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在分类处置上深化,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校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内谈话的暂行办法》,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 深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定信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总结审查调查和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向各级党委报告,推动各单位各部门改革体制机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深入开展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严肃村社区换届纪律,对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打击,对黑恶势力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坚决一查到底。 建立督查督办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办党(工)委和纪(工)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办理,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党(工)委和纪(工)委“双问责”,以问责倒逼履职尽责。巩固深化“五务”公开监督工作成果,健全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引导社会、媒体、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努力从源头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深入开展“强素质、勇担当”为主题的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能力建设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于泰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监督范围和权限进一步扩大,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这些都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今年,区纪委监委将部署开展“强素质、勇担当”为主题的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以这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磨炼过硬政治本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来思考、谋划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个环节,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有效提升执纪监察能力。适应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学习能力、增强专业能力,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切实解决“能人”不够多、“老人”不适应、“新人”不懂行、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等问题,努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要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要继续坚持“创新、创优、创特色”,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深化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反腐败斗争插上制度+科技“双翼”。 (三)塑造担当有为的优良作风。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委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市纪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的具体措施,带动全区纪检监察组织持之以恒改作风、树新风。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扑下身子、沉到一线,不断提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水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艰苦奋斗作风,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敬业、高度负责,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要坚守党性原则,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要切实增强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许党许国的担当精神,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一件一件事情盯住干、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四)锻造忠诚干净的纪检监察卫士。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坚决防止发生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要认真履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核查,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力开创新时代转型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郊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