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4月15日开始,对区委编办、区信访局、区文明办、区征收中心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区委编办、区信访局、区文明办、区征收中心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结合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巡察“四个落实”有关情况。 三、受理来信方式 1.信访接待室:区纪委信访室 2.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在区政务中心二楼 3.巡察举报电话:18905621255(区委第二巡察组) 4.举报电子邮箱:tljqjwxfs@163.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8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 -12:00, 下午2:30- 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