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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区城管执法局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3-31 15:40 来源:铜陵郊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5日至4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郊区城管执法局进行了巡察,7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郊区城管执法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1.党组工作落实还不够。局党组会议召开较少,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及“三重一大”事项不多。存在以局务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局党组将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纳入局党组会研究内容,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二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把党建工作摆上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党组对每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责任领导、工作部门、具体责任人都做出明确规定,强化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确保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三是将党组会和局务会事项分开,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务会的参加人员、议事范围,并安排专人记录党组会和局务会。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2.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局党组所属城管执法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会议记录反映少数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党内谈心交心少,组织生活规范化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要求开展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好固定党日活动。全体党员特别是局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参加“三会一课”,严格请假制度。二是按照党内定期谈心谈话规定,加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团结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三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谈话、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完善党建工作台帐,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3.剖析问题深度不够。局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浓,少数同志讲问题不深刻,没有很好地检查问题导向,达到讲真话、动真格、红脸出汗的效果。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在局民主生活会上,持续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振奋精神的目的。自我批评内容具体,剖析透彻、抓住要害,整改措施对着问题去,可操作、能落实。相互批评出于公心、直截了当,不以提希望代替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对批评意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逐一进行表态发言,形成互动交流的良好氛围。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问题。

4.对基层环卫垃圾监管存在短板。区城管执法局对基层监管力度不够大,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铜山镇非法倾倒生活垃圾问题被中办环保督察发现并被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区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纪委常委会2019年4月18日批准,区纪委监委给予三名工作人员党纪政务处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局上下端正工作态度,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爱岗敬业、尽忠职守的正确观念。二是结合该问题举一反三,强化措施,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并以此为契机,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区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对全区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积极督促指导各乡镇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全区农村环卫一体化的逐步扩大范围。

5.党员管理存在欠缺。2018年4月7日,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驾驶公务车辆携带其亲属,公车私用,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6月7日,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云峰党内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党支部会议中通报徐云峰公车私用问题。徐云峰于2018年6月13日作出书面检查,2018年6月15日局党支部会议中对该问题进行了通报和警示教育,区纪委领导出席会议并作出指示,强调要从徐云峰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局机关召开专题会议。会议中要求车辆管理需严格落实铜陵市郊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三是局领导与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谈话。重申公车使用必须通过平台申请,经批准后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行驶过程中不得搭乘无关人员。四是严格落实车辆规范停放和报备制度。日常执法执勤的两辆车统一停放在金苑小区,其余四辆车一律停放在区政府。遇节假日值班、重大执法活动或其他紧急情况需临时改变停放地点的,提前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备。

6.规章制度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完善,2017年4月环卫人员考核奖发放附件不全,2018年9月一办公用品报销单有涂改;2018年12月环卫人员防寒费发放无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安排专人对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组织报账员对市级、区级相关文件进行系统学习,补缺补差,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和财经纪律,在经费支出时,对不符合规定和缺少原始资料要件时,一律不得报销。三是严格报账程序,对报销内容及相关材料要严格审查,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重大资金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上会研究。四是对巡查中提及的环卫工人考核奖等涉及考核事项进行报销项目,2019年度执法局环卫站已制定《铜陵市郊区直管道路清扫保洁考核办法》,根据考核成绩给予发放。对于环卫工人防暑降温费,劳保用品发放等项目,统一在局年初例会上进行上会通过,无特殊情况,其他会议纪要不会再另做说明。

五是举一反三,加强财务报销审核,严格报销程序,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票据一律不给报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吴勇,电话:2896771,电子邮箱:654014810@qq.com。


铜陵市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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