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财政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财政局开展了十一届区委第八轮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19年7月11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常规巡察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财政局虽然制定了“三重一大”决策等制度,但在日常工作中未按制度严格执行,未见到“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记录和局务会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无法反映集体议事、决策情况。 2. 国有资产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力量薄弱,仅有一名人员兼职从事具体工作,不能满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精细化的需要。从台账资料来看,近三年来,区国资委对区属国有企业指导、监督、检查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金诚集团、金诚担保和大通影视产业园等企业对接,了解2019年经营情况,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商讨制定2019年区内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办法。二是要求区属国有企业报送月报,通过月报的形式,掌握了解区属国有企业的经营情况。三是加强了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2019年三季度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形成每个季度走访一次的固定工作制度。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对影响经营的重大事件提前上报,做好风险预警和防控。四是加强对区属国企的考核力度,分别制定了铜陵金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金诚担保(小贷)有限公司和铜陵市大通影视传媒产业园有限公司业绩考核办法,现在正进行修改完善。 3. 学习宣传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不够。财政局作为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指示精神较少,自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只在2019年1月、2月的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了相关指示精神,学习效果不佳,少数同志对扫黑除恶相关要求不了解,对本单位应该履行的职责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以来,我局利用每月固定党日活动,组织局全体党员开展扫黑除恶(特别是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题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首要政治任务,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二是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党员干部扫黑除恶先锋承诺书》、进行扫黑知识测试、集中观看扫黑除恶视频,有效加大了学习力度,并使全体党员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艰巨性、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并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去。三是加大了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局内外网,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和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进机构,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做到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全覆盖。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4. 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财政局党支部自2017年11月成立以来,虽然组织了一些政治理论学习,但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举措不多,学习时间相对固定,大多集中在每月的党日活动中进行,其它时间组织较少。学习过程中,听的多,讨论交流的少。台账资料中反映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内容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支部每月开展的固定党日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深入推进了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安排,制定了支部集中学习计划。将《摘编》《纲要》、党史中国史、先进人物事迹等作为主题教育活动期间重点学习内容。所有党员积极认真参加集体学习,围绕研讨重点踊跃交流发言。9月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交流学习心得体会4次。三是丰富学习形式,把以学习文件为主的方式与讲党史故事、讲党课、观看电影纪录片,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学习方式结合起来,使支部学习形式由单一向多样化转变。7月以来,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组织观看纪录片、先进人物事迹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四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加强对全局干部的教育管理,通过学习强国、先锋在线等平台学习国家政策方针,引导干部学理论强纪律,明规矩。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5. 党组织建设标准不高。支部建设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建工作质量不高,离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倾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局主要领导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常态化管理和监督。年初,及时制订《郊区财政局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召开了党建工作部署会议。二是夯实理论基础。在支部的固定党日活动中安排学习了《基层党建应知应会手册》《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集中进行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网上测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支部党员对党的组织建设知识的进行了回顾。三是落实会议制度。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党内生活制度,激发党员干部队伍活力。结合每月党员活动日,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缅怀英烈、党建联盟等主题活动3次,实地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次。充分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支部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人次,全体党员都能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四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提前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会中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防止组织生活会走过场。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6.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近三年来,财政局虽然制定了一些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但制度内容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在日常工作中也未能按制度执行,个别制度内容照搬照抄,出现明显错误。如:“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未严格执行,无“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制定的《郊区财政局有关办事程序》网上照搬照抄,出现明显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单位原有内部管理制度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的状况及内控工作的整体要求,重新制定了《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工作规则》。围绕工作职能和有关纪律规定,严格了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规章办事,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关效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基层党支部组织工作条例》精神,加强了局党支部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把关力度。凡属局内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 7. 财经纪律及政策法规执行、监督不到位。 一些费用报销中,没能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政策法规,存在没有领导审批签字、报销单据不全等现象。(1)2016年4月份,报销支付企业快报人员交通费和误餐费补助9200元,报销单据未附相关文件和补助标准;(2)2016年6月份,报销支付铜陵市迎凤劳务有限公司租车费用2000元没有租车协议或合同;(3)2016年12月份报销防汛值班费,报销单上领导未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已出台的财务制度,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审核、重把关,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二是强化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进一步严格资金审批流程,对每一笔资金的拨付,必须由经办人、分管领导、局长、分管区长层层审核把关。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三是对反馈2016年4月支付郊区企业快报业务人员交通和误餐补助9200元无相关文件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自2013年起选取郊区辖区内的17家企业每月报送企业财务快报,以掌握企业运营和缴纳税费情况。为保障该项工作有序推进,2015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区企业快报工作经费10000元用于对企业从业人员进行补助,但市财政局并未下文,郊区财政局在参考其他县区的做法后,按人均600元/年的标准给予兑现。2016年后,市财政局不再需要我区企业报送财务快报,因此2016年后我局也没有给这些企业从业人员发放过补助;对反馈2016年6月,支付铜陵市迎凤劳务有限公司租车费未附协议或合同问题整改情况:已与该劳务有限公司联系,负责人确认承担过此项劳务并补上租车协议;对于反馈2016年12月报销防汛值班费,报销单上领导未签字问题整改情况:因我区实行的副职审批制,副局长在该报销单上已批过字了,局长审核字漏签,现已完善审核程序。 (五)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8.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财政局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思想认识和工作落实不够,未能有效层层传导压力,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现象,满足于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较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铜陵市郊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确定局党支部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坚持每年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7-11月,以阜阳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为反面教材,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我区发生的程银海、尹国林等反面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整个警示教育活动共组织集中学习8次,开展“每案一评”4次,查摆问题2个。四是落实《郊区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本年度开展廉政谈话4次,其中支部书记对分管负责人谈话2次,分管负责人对普通党员谈话2次。通过廉政谈话帮助谈话对象恪守党纪党规,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规范言行,严守法律底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五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报告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本着对组织、对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和要求,实事求是地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问题一、脱贫攻坚政策学习宣传不够。在学习中央、省、市有关脱贫攻坚指示精神上还不够深入,宣传不够有力,相关学习资料、学习记录较少,个别同志对脱贫攻坚政策一知半解。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政策理论学习与财政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自区委巡察后,将“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作为固定党日活动的重点内容,常学常新。二是开展专题学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深对扶贫政策的理解,不断夯实履职思想基础。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区财政局积极到三镇开展工作调研,并传达上级指示和精神,要求全体职工认真做到决心不变、热情不减、工作不松。自巡察反馈以来,开展固定党日活动7次、专题党课1次、专题调研1次。四是结合民生宣传工作,利用明白纸、显示屏、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扶贫政策,重点是贫困户综合保险及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促进政策落地生根、深入人心。五是按照扶贫资金公开公示的要求,2019年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均在区政府“精准扶贫”专栏予以公开,各镇、村分别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开,接收人民群众广泛监督,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问题二:扶贫工作举措不多。结对帮扶措施的不深不实,大多停留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针对帮扶户实际制定个性化的脱贫措施不多,方式单一,仍旧停留在给钱给物的初浅表面,干部包户大多是走访慰问,真正增强贫困人员“造血功能”的实招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2019年共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4个,项目收益11.8万元,受益贫困户147户。二是深入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2019年发放贷款13户,贷款额60.48万元。三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自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调研2次,根据调研结果,切实谋划解决措施,增加村集体收入、减轻村集体负担。针对贫困村无集体经济来源问题,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针对专项资金不能列支项目设计、审计等相关费用问题,区财政局拟在编制2020年政府预算时,安排区级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无集体经济来源的村,同时会商区审计局从部门预算经费中统一列支审计费用,由区财政局保障支出需求。四是落实扶贫综合保险,区财政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经办机构,为贫困户提供产业及人身意外保险,为贫困户生产、生活保驾护航。五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大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力度,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整合资金,市财政分配我区市级整合涉农资金296万元,统筹用于“脱贫攻坚”。 问题三: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不够。对常态化走访慰问工作落实不够严格,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大多是按照统一安排集体走访慰问,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主动谋划、有计划地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做的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认识,要求全局各帮扶干部提高思想意识和政治站位,主动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并结合自身职责分工,为帮扶户谋福利,切实提升帮扶水平。二是按照定点帮扶走访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走访慰问工作,特别是在节日到来前进行慰问,并根据走访实际情况填写记录表。三是对帮扶对象应享受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重点是到户补助和分红收益,切实维护贫困户既得利益。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联系相关部门为帮扶户落实“自种自养”、“教育扶贫”、“综合保险”等优惠政策,使帮扶户更多享受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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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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