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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区委第五轮巡察新建村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3-01 14:42 来源:铜陵郊区纪检监察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8日至6月15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新建村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新建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服务群众和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我村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改内容措施和结果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空洞,方法老套,教育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执行组织制度流于形式,组织生活内容缺乏创新,对新时期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少、创新少。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两个责任”清单,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由村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二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全面落实各项监督措施;推行“以纪督政、以纪促政”,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增加会议内容,通过评先评优、表彰先进调动党员参加学习活动的积极性,9月份以来,党员参会人数有了明显增加。四是组织村三委参加区镇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学习培训班,不定期召开村两委会议,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研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传达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的不够,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有待提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和措施落实不够,部分党建活动是否开展缺乏实证材料的支撑。

整改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将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每月的党日活动必学内容,每年七一组织党员赴革命红色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在开展活动时,完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让党建工作丰富多彩。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村党总支班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区相关规定 不严,存在公款吃喝现象。

2.公务用车管理不严,交通费用支出较大,记录不规范,同一地点车费数额相差较大,存在管理漏洞。

3.3年以上债权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村级事务零招待制度,自2016年后,村未出现一例公款吃喝现象。二是定期开展自我监督。重点开展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专项自查、“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规范村务用车,通过村两委会议制定车费标准,每天有事外出用车需先在村会计处登记,注明事由、用车人签名、领导审核,并尽量拼车外出,做到日清月结,减少用车开支。四是针对3年以上债权,由村会计逐一核实,加大催讨力度。截止2017年12月31日,应收款24.8万元,至2018年9月30日,应收款210639.75元。2018年11月30日应收款202356.95,(已收回欠款8282.8元),剩余欠款其中186110元为村垫付2012年、2013年镇协税款(财政所已出具证明),有两人欠款1564.3元为上世纪八十年代遗留,且经办人已不在人世、现已无法查证,另外2336.88元欠款为村林场看护员工资未结算(上世纪80年代),其余欠款户我村已下发催款通知单(实际欠款约12000元)。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账目不规范,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账目数字有涂改现象,资金发放表中部分村民没有签字。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单据报销有经办人、审批人、审核人并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所有款项的发放必须有领款人签名。11月份起,大额报销费用均通过银行打卡发放,村民零散务工也要求务工本人提供账号发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按照村领导班子分工,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好落实。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的过程。

(四)及时汇报,争取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区委第一巡察组进行汇报,继续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我村整体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努力促使我村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陈华杰,电话:13655627915,电子邮箱:14841283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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