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4月2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黎明居委会进行了巡察,9月8日,区委巡察组向黎明居委会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黎明居委会党组织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明确要求居委会党组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全体党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 1.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召开“三委”会议,针对巡察组所反馈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按照务求实效、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的原则,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出台了《黎明居委会落实十一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由党总支书记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副书记具体负责整改落实过程,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对口问题整改,居监督委员会全程督导整改进度,严格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2.抓实责任分解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和班子成员主动剖析问题、落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3.完善制度建立 修改和完善了《黎明居委会“三资”管理制度》《黎明居委会用车管理制度》《黎明居委会居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程序,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市委、区委、镇党委有关文件精神不到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存在老好人思想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意识”、“两个责任”及市委、区委、镇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到位不走样;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组织的集体决策意识,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予以实施,杜绝个人表态拍板及随声附和老好人思想的存在。 2.党组织学习无计划,“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不彻底,仍然存在公款吃喝等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我居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以新《党章》为准则,确保“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是落实好“三会一课”的必要保证,同时还必须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不图形式、走过场。做好三个到位,一是时间到位。每月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二是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三是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到实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三是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使每名党员都能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截止日前,居委会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参加镇、区组织的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2人次,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32人次,党组织书记上廉政党课一次,听课党员、代表56人次。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同志们的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彻底,反对“四风”,坚决杜绝公款吃请消费,今年1-10月份通过自查,没有发现公款吃喝问题。 3.居务监督不到位,居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管理不规范;对居民组财务缺少监管,无制度、无措施 落实情况: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公章管理制度;加强村级“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做好对居民组财务的管理,规范居民组财务管理制度,今年9-10月份对全居居民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一次清理,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4.财务制度管理不规范。存在打白条、巧立名目报销与公务无关费用等问题 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审核把关。建立了经办人员申报、监督委员会领导初核、主要领导审核、分管领导签批的报销程序,杜绝了打白条、巧立名目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建立了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严格分工负责。对单位大笔资金支出明确由专人负责,班子会议研究,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执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王东信,电话:8867328。
中共黎明居委会党总支 2018年1月29日 |